山阳多措并举推进新农村建设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7日 来源:商洛日报 作者:王荣金
加大资金支持 强化示范引导
山阳多措并举推进新农村建设
近日,山阳县决定,采取多方增加资金投入,强化试点示范引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奖惩和舆论宣传引导等措施,强力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县典型示范村数量比目前增加6倍以上。
山阳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自去年开始试点以来,启动实施了5个试点村和25个示范村,实行项目和资金倾斜,其中县定试点村累计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实施建设项目67项,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作快速发展,县委常委会决定,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示范作用发挥较好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以奖代补,以便建立起有效的新农村建设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凡在农村有项目投资的部门,都要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资金向新农村建设倾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贷款支持力度,广泛组织开展“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及“致富不忘本,返哺建家园”活动,切实落实联乡包村部门单位的包抓责任,通过宣传引导等各种方式,动员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 试点村要在原确定的5个村的基础上,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县典型示范村总数发展达到10%以上,即要达到30多个村。县上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试点村建设中的任务,落实了计划、国土、农业、交通、金融等县级有关部门责任,要求他们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探索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切实解决支农捆绑资金使用、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完善土地集约经营、使用权变更和农民投资筹劳建设、通村道路建设、村内巷道硬化补助、信贷扶持等相关问题,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该县还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各级领导联系乡、村抓点示范责任。县上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列入全年重点督查事项和各级各部门任期目标重点考核内容,组织定期督促检查,实行一季一检查,半年一评比,年终一考核的“三个一”制度,县委还明确规定既要对抓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门、乡镇和干部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干部提拔重用,又要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措施不力的有关领导和干部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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