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出台农机购置补贴“八不准”、“四严禁”
发布日期:2007年7月13日 来源:山阳县农机管理站 作者:
省农机局出台农机购置补贴“八不准”、“四严禁”
今年省农机局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这一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大局的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八来准”、“四严禁”,要严明纪律,规范管理,确保补贴工作健康有序,适作规范,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把对农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八不准”是:不准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搞权利补贴、人情补贴;不准随意更规定的实施范围、补贴机具类型、补贴标准和突破省上下达的补贴资金控制额度;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冒农民身份,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不准强迫、诱导向农民推荐生产供货企业和机型;不准以给补贴为名向农民收取国家政策规定外的费用;不准有意增加生产供货企业负担,违规收取有关费用或违反协议乱收费;不准生产供货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补贴产品的推销;不准延误工作进程和各类报表、电子档案和总结、调研材料的上报时间。“四严禁”是:严禁暗箱操作;严禁违规运作;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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