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办发〔2007〕121号
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和高毒
有机磷农药专项清缴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和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清缴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清缴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对人畜毒性极强,目前尚无有效解毒剂。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产品中残留量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已被国家列入禁产、禁售、禁用名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清缴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集中领导,集中力量,迅速开展清缴工作,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二、工作重点
1、抓好宣传引导。采取各种行之有效措施,重点宣传国家关于高剧毒农鼠药管理的有关规定,宣传剧毒农鼠药种类和特性,教育群众充分认识私藏剧毒农鼠药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清缴工作,不购买、不私藏、不使用高剧毒农鼠药。
2、抓好集中清缴。对全县所有农户储藏的农鼠药要逐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查收缴,做到不漏一组、不漏一户;对全县所有农鼠药市场全面清理整顿,做到不漏一市、不漏一店。在清缴整顿过程中,每户每个门店必须在清缴册上签字盖章,保证家中和店内不再私藏经营违禁农鼠药。清缴小组领导和成员必须同时签字,确保清缴工作全面彻底。
3、抓好成果巩固。在清缴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回头望,对前期清缴工作进行复查,重点追缴在清缴阶段隐报瞒缴的高剧毒农鼠药,依法从严打击拒交私藏行为。县环保局对清缴上来的农鼠药要集中无害化销毁,巩固清缴工作成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清缴整治工作从8月17日开始,9月15日结束,历时29天。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8月17日至23日,共7天,主要任务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清缴工作氛围;县上组建清缴督查组,分片包抓,督促开展清缴工作。
2、逐户清缴阶段。8月24日至9月10日,共17天,主要任务是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查收缴工作。
3、复查总结阶段:9月11日至15日,共5天,主要任务是开展清缴工作回头望,总结清缴工作经验,并对收缴的毒鼠强等高剧毒农鼠药集中无害化销毁。
四、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毒鼠强和违禁高剧毒农鼠药专项清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安民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立栋同志任副组长,农业、工商、公安、安监、卫生、质监、畜牧、经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业局局长毛浓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夯实责任,全力抓好清缴工作。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农业部门负责清缴定点经营门店经营的高剧毒农鼠药;工商部门负责清缴非定点经营门店和流商窜贩经营的高剧毒农鼠药;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制售、分装违禁农鼠药黑窝点,依法打击违法经营和抗缴拒缴等不法行为;各乡镇负责清缴农户家中私藏的高剧毒农鼠药;卫生、安监、经贸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抓好清缴工作。
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在清缴工作中,县政府成立5个督查组,巡回各乡镇开展督查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要深入各村督促检查,确保清缴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严明工作纪律。县上抽调参与清缴的工作人员必须在8月17日下午6时前深入各自包抓的乡镇,各乡镇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在8月18日下午6时前进驻各自包抓的村组,立即开展清缴工作。在集中清缴阶段县乡所有参与人员不得请假,做到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离。凡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得力,清缴不彻底,造成遗留死角死面而发生意外事件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OO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