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萝卜产地环境要求和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丹凤县无公害萝卜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8079蔬菜作物种子
NY/T496肥料使用准则 通则
NY 5010 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3产地环境条件
无公害萝卜生产的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 5010 的规定。
4生产技术措施
4.1轮作倒茬
避免于十字花科蔬菜连作.
4.2 土壤条件
应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耕层深厚,结构适宜,理化性状良好,PH为 6.5 的微酸偏沙性壤土为宜。
4.3品种选择
选用抗病虫、优质丰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外观和内在品质好的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 GB 8079 要求。适合我县种植的品种为丰光、国光、青丰光、露头青、84-1。
4.4 整地施肥
4.4.1 整地
选择旱能浇、涝能排的高燥地块,采用平畦或高畦栽培,减少病虫害。播前需深翻土地,结合施肥,耕后细耙,整平做畦。小个型品种采用平畦裁培,大个型品种多起垄栽培。
4.4.2 施肥
4.4.2.1 施肥原则
根据萝卜需肥规律,土壤养分状况和肥料效应,通过土壤测试,确定相应的施肥量和施肥方法,按照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基肥与追肥相结合的原则,在中等肥力条件下,结合整地每 667 ㎡ 施优质腐熟有机肥3000 ㎏ - 4000 ㎏,配施尿素10㎏做基肥。苗期、叶生长盛期追施氮磷胛复混肥15㎏;肉质根生长盛期追施氮磷胛复混肥30㎏。
4.4.2.2 不使用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不使用未经发酵腐熟,未达到无公害指标的人、畜粪尿等有机肥料及重金属超标的商品有机肥。选用的肥料应达到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满足无公害萝卜对肥料的要求,有机肥料需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附录A(规范性附录)。
4.5 播种
4.5.1播种量
小个型品种每667 ㎡用种量为1.5-2.0 ㎏;中个型品种每667 ㎡用种量为0.75-1.0 ㎏;大个型品种每667 ㎡用种量为0.5㎏.
4.5.2 播种方法
将浇足底水,整平做畦的地块,可采用穴播、条播或撒播。穴播播种量为(0.4-0.6㎏)/ 667 ㎡,条播为(0.75-1.5㎏)667 ㎡, / 667 ㎡,撒播为(1.5-2㎏)667 ㎡, / 667 667 ㎡,播后盖细土 2 ㎝-3 ㎝,耙平压实。
4.5.3播种时间
川道地区7月下旬-8月上旬播种;山区7月上旬-7月中旬播种。
4.6 田间管理
4.6.1 间苗定苗:出苗后真叶长到2片时进行一次间苗,真叶4片时定苗,如缺苗应及时补栽。
4.6.2 中耕除草:结合间苗、定苗进行中耕除草。中耕时先浅后深,避免伤根。第一、二次要浅耕,锄松表土。最后一次在 6 - 8 叶时进行,且要深耕,并把畦沟的土壤培于畦面,以防倒苗。
4.6.3 合理浇水:定苗或补苗后及时浇水促进返苗,莲座期浇水促进发根,肉质根生长期浇水促进肉质根膨大,防止糠心、裂根,提高食用价值和商品价值。
4.6.4 合理追肥:萝卜生育期需肥量比为N : P : K = 1.4 : 1: 3.8,即萝卜是钾素营养类蔬菜。所以在苗期、叶生长盛期追施氮磷复混肥15 ㎏ / 667 ㎡;肉质根生长盛期追氮磷复混肥30 ㎏ / 667 ㎡,草木灰150㎏ / 667 ㎡。收获前20天内不施速效氮肥。
4.6.5 适时采收:肉质根生长到品种固有的大小时采收,不冻的情况下尽量迟收,产量高。
5 病虫害防治
5.1 病虫害防治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通过选用抗性品种,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科学施肥,改善和优化菜田生态环境,创造一个有利于萝卜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配合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防治,将萝卜有害生物的为害控制在允许的经济值以下,达到生产安全、优质的无公害萝卜的目的。
5.2 农业防治
5.2.1 因地制宜选用抗(耐)病优良品种。
5.2.2 合理布局,实行轮作倒茬,加强中耕除草,清洁田园,降低病虫源数量。
5.3 物理防治
设置黄板诱杀蚜虫、白粉虱:用 30 ㎝ × 20 ㎝ 的黄板,按照 30块-40块 / 667 ㎡ 的密度,挂在行间或株间,高出植株顶部,诱杀蚜虫,一般 7 d - 10 d 重涂一次机油。
5.4 生物防治
保护天敌,创造有利于天敌生存的环境条件。如:用 B.t 乳剂、齐墩螨素、农用链霉素、新植霉素等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
5.5 药剂防治
5.5.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农药品种。见附录B(规范性附录)。
5.5.2 使用药剂防治时,要严格执行 GB 4285和GB/T 8321,见附录C(规范性附录)。
5.5.3 病害防治
5.5.3.1 霜霉病:用70% 代森锰锌 800 - 1000 倍液喷雾预防病害发生。发现中心病株后用 75% 百菌清可湿性粉剂 500倍液,或64% 杀毒矾 600 -800 倍液防治。
5.5.3.2 黑腐病、软腐病:用 53.8% 可杀得 1000 倍液,或72%农用链霉素可湿性粉剂 4000 倍液喷雾防治。
5.5.3.3 病毒病:用20% 病毒A可湿性粉剂 500倍液,或 1.5% 植病灵 Π 号乳剂1000 倍液防治。
5.5.3.4黑斑病:用50%腐霉利可湿性粉剂1500倍液或64% 杀毒矾500 倍液,80% 代森锰锌 600 倍液防治。防治该病最好在发病前用药,隔7-10天一次,连防3-4次。
5.5.4 虫害防治
5.5.4.1 菜青虫:用苏云金杆菌(Bt)可湿性粉剂 1000 倍液,或15%强农乳油 2000 - 2500倍液喷雾,或2.5% 溴氰菊脂乳油 1000 倍液喷雾。
5.5.4.2 蚜虫、白粉虱:用 50% 抗蚜威可湿性粉剂 2000 - 3000 倍液,或 10% 吡虫啉可湿性粉剂1500倍液喷雾。
5.5.4.3 根蛆:成虫发生期用 2.5% 溴氰菊脂 1000 倍液,或 80% 敌敌畏乳油 1000 -1500 倍液喷雾。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有机肥卫生标准
项目
卫生标准及要求
高温
堆肥 堆肥温度最高堆温达50℃-55℃,持续5d-7d
蛔虫卵死亡率 95%-100%
粪大肠菌值 10-1 -10-2
苍蝇 有效地控制苍蝇孽生,堆肥周围没有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
沼气
发酵
肥 密封储存期 30d以上
高温沼气发酵温度
(53±2)℃持续2d
寄生虫卵沉降率 95%以上
粪大肠菌值 普通沼气发酵10-4 ,高温沼气发酵10-1 ~10-2
蚊子、苍蝇 有效地控制苍蝇孽生,粪池中无孑孓。池的周围无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
沼气池残渣 经无害化处理后可用作农肥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无公害萝卜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
甲拌磷(3911)治螟磷(苏化203)、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内吸磷(1059)、杀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甲基硫环磷、甲基异柳磷、氰化物、克百威、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六六六、滴滴涕、氯丹及其高毒、高残留农药。
注: 引自1982年6月5日原农牧渔业部和卫生部颁发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名称
剂型 常用药量
g(mL)/(次·667㎡) 最高用药量
g(mL)/(次·667㎡)
施药方法
安全间隔期d
敌敌畏 80%乳油 100mL 200mL 喷雾 ≥10
强农 15%乳油 50mL 100mL 喷雾 ≥5
吡虫啉 10%乳油 25g 50g 喷雾 ≥7
敌百虫 90%固体 50g 100g 喷雾 ≥7
氯氰菊脂 5%乳油 20mL 30mL 喷雾 ≥5
溴氰菊脂 2.5%乳油 20mL 40mL 喷雾 ≥2
代森锰锌 70%可湿粉剂 150g 200g 喷雾 ≥7
杀毒矾 64%可湿粉剂 80g 100g 喷雾 ≥5
可杀得 53.8%可湿性粉剂 30g 50g 喷雾 ≥5
抗蚜威 50%可湿性粉剂 10g 30g 喷雾 ≥11
齐墩螨素 1.8%乳油 30mL 50mL 喷雾 ≥7
农用链霉素72% 可湿性粉剂30g 45g喷雾 ≥3
病毒A20% 可湿性粉剂100g 140g喷雾 ≥5
百菌清75% 可湿性粉剂100g 200g喷雾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