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农发[2008] 27号
丹凤县农业局
关于2008年全县农资打假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省、巿、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巿有关农资打假工作安排布暑,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今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2008年全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法定农资监管职责,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继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成果,严格巿场准入,强化巿场整顿,狠抓大案要案查处,积极推行信用监管,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创新监管工作方式,落实保障措施,完善监管各项制度,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巿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年农业生产任务的完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执法单位的积极努力,农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质量得以提升,各经营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巿场秩序明显好转,农民群众质量维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农药、肥料以及农机及农机配件等农资打假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农作物种子专项治理。 种子经营企业设施完备、证照齐全,代销零售者持照经营;虚假广告、未审先推或借用引种之名销售未经审定种子等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种子企业委托手续合法、标签规范、经营档案齐全,种子质量全面提高。
2、农药专项治理。 做好农药和农药标签的抽查工作,全力查处销售假劣农药的案件,农药质量、农药标签抽检合格率提高2--5个百分点。
3、肥料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肥料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肥料标识,不断提高肥料质量,使主要化肥的质量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
4、食用菌菌种专项治理。 对80%二级以上、90%三级以上的食用菌菌种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换(补)发,努力实现菌种质量合格率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力查处制售假劣食用菌种的案件。
三、工作重点
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特点,针对假劣农资产品以及违法行为,按照农资打假“五不放过”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管。同时,依法清理整顿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强大要案件查处。
以种(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 ,农药,肥料,农机及农机配件为重点,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1、农作物种子。 以玉米,小麦种子为重点,特别是要加强对玉米杂交种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范围,坚决查处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查经营企业是否具备资格;经营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经过国家或省品种委员会审定;新引进的品种是否办理合法的引种手续;委托销售或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经营者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具有必要的种子保管设施,是否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是否相符,是否对品种有扩大种植区域或扩大效益等虚假宣传行为;种子标签是否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规定制作,种子销售标签是否规范;种子经营者是否建立销售台帐,是否给群众出据售种发票等。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2、农药。 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按照农业部颁布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六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并坚决查处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的问题和“一药多名”、标签不规范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对原药涨幅大并在我县使用广、质量问题严重、标明“总代理或总经销”的,以及登记证过期的三类农药产品;对抽检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在粮、果、菜等作物上使用的、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以及近几年抽检发现问题较突出的甲基硫菌灵、多菌灵、高效氯氟氰菊酯、吡虫啉、啶虫脒等农药产品要及对依法查处,并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对标签严重违规的产品进行重点查处,力争农药巿场产品标签合格率有较大的提高;对已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进行彻底清查,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收缴和防范工作;查鼠药是否实行统一购进。对农鼠药实行定点销售,健全销售台帐,严格存放保管。
3、肥料。 在春、秋季开展对复混(合)肥、有机肥的质量抽查工作,主要抽样检验肥料有效成分是否与登记证登记内容一致;在夏季对以叶面肥为主的新型肥料进行查证和核对标识工作,主要查有无肥料登记证,同时检查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扩大适用作物,随意夸大产品功能等问题.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4、食用菌菌种。 开展对食用菌菌种母种和原种的生产集中地以及标签和质量合格证进行检查,严查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食用菌菌种的违法行为,捣毁生产假劣食用菌菌种的“黑窝点”,淘汰落后、简陋小作坊生产。
5、农机及农机零配件。 结合收、种、管关键季节,抓好农机及农机零配件专项整治,组织力量扎实开展农机及农机零配件质量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
四、工作措施
1、明确农资打假查处的区域及对象。全县农资经营企业和经营户;有多次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重点监控的经营单位,不具备生产资质条件,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小作坊和地下窝点;以及乡村流动的个体商贩等。
2、集中开展农资春季和秋季专项整治行动。局统一在春季和秋季集中组织一次农资专项打假活动,由局执法领导小组牵头,农技中心、菌药办、农机站、种子站执法人员参加的执法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农资销售流通领域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掀起全县农资打假活动高潮,确保春播和秋播期间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全年农业目标顺利实现。
3、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省、巿上的要求,在3-10月份对全县农资巿场的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抽检机构与执法机构必须做到抽检、送达、查处同步进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发挥农资质量抽检作用和执法保障作用。
4、开展五种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收缴流散于巿场和农村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深入宣传,做好禁用工作。
5、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理规范。重点清理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信誉差,缺乏有效管理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对农鼠药实行定点销售,县农技中心,县植保站根据我县实际,合理确定农鼠药经营户,及时报局备案;农技中心、县种子站,农机站要根据具体情况,引导经营企业和经营户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和企业日常自律情况,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依法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多次违规、信誉差的企业和经营户,实行“黑名单”制度,进行重点监控,限期改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6、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按照丹农发[2008]24号文件的要求,各负其责,对农资巿场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把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打假合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健全相互配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增强打假合力。二是要改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三是要加强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局将农资监管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农民利益受损和农资监管水平低的通报批评。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和个人,要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四是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农资管理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劣农资的能力,企业守法自律意识,提高农业部门农资监管执法的社会知明度;加大对农资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及对总结经验,积极宣传农资打假成果和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要案、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00八年五月七日
抄送:巿农业局。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