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农业局
关于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试验工作的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落实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试验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改革试验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目标,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相适应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程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试验背景
山阳县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土石山区县,辖30个乡镇,420个行政村,农业人口38.3万人,人均耕地不足1亩。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605元。近年来,山阳县结合县情实际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在98年土地二轮延包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延包完善工作,针对98年实施农村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时,少数村组二轮土地延包手续没有按照要求完善到位,部分农户土地承包底子不清、承包合同签订不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发放不规范、承包地与证书不符等情况,重新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依法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新一轮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稳定,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激发农民对土地的投入热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实行土地合理流转,大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具体做法
土地经营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我县在推进土地经营制度改革中以党的土地承包政策为准则,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尊重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试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需要各方面的密切配合。为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为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试验献计献策,农业局成立了山阳县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试验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管站,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试验工作。
(二)制定方案,规范运作。为完成我县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试验工作,农业局组织经管干部对全县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科学论证制定了《山阳县土地经营制度改革方案》、《山阳县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等,在城关、高坝、元子街、杨地、漫川等5个乡镇设立试验点,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以指导全县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工作。
(三)依法行政,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对于广大农民安心生产,谋求发展,稳定农村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一是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设立土地仲裁机构,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二是在元子街镇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全县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针对98年实施农村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时,少数二轮土地延包手续没有按要求完善到位,部分农户土地承包底数不清、承包合同签定不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发放不规范、承包地与证书不符等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9万余册,切实做到“三到户”,即:承包地块落实到户、承包合同签定到户、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在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过程中,始终以在承包期内不收回、不调整承包地为核心,稳定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男女都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利的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性。严格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流转中作到不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以农民利益为重,以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进行区域化种植,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率为主。
(四)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我县在推进土地合理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工作中,以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为依据,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切身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一是深入调查,广泛宣传法规政策。在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中,针对农户之间因土地原因而产生的矛盾逐一进行调查梳理,对没有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农户全部发放到户。与此同时,通过印发资料等形式把土地承包政策以及土地流转的形式、程序宣传到村到组,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流转行为。农户是土地流转的主体,我县以乡镇经管站为依托,开展土地流转服务指导,具体负责土地流转服务,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自主权,让承包农户依法自主决定土地使用权是否流转,以何种方式流转,并让承包方充分参与流转过程,与受让方进行直接协商有关事项,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双方当事人除土地季节性委托代种外,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在发生土地流转纠纷后,需要调解、仲裁的,必须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方可受理。同时切实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把好流转原则、流转形式、流转程序、流转收益到位等关口。三是围绕特色,搞好土地流转。近年来,我县在实施“药业兴县”战略、发展以药业为主的区域特色经济中,走出了一条适合山阳实际的路子,但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人均耕地不足1亩,属典型的人多地少地区,以及经济体制和土地农户承包的原因,导致种植分散,经营规模小、种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比较突出。针对上述情况,为发展特色农业,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提高土地规模效益,在推进土地合理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过程中,我县始终遵循"坚持条件、积极引导、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分步推进、逐步提高"的指导方针,一方面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农民成为推进土地流转的主体;另一方面通过合理的引导和管理保证土地流转双方的健康发展。
三、主要成效
1、建立了全县土地资源总体情况平台。自全县开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以来,对98年以来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进行了逐项核实、逐户核对、逐地块核查,按户登记,重新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承包合同,并将全县土地承包到户情况输入微机,建立了全县土地资源总体情况台帐,确保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土地资源总体情况台帐的建立,不仅依法落实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广大农民安心生产,谋求发展,稳定农村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而且便于我们及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把握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调解处理土地流转纠纷等。
2、提高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随着我县土地第二轮承包关系的稳定,外出经商务工的农民在增多,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加之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村的一些种田能手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了较多的土地,使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得到了提高。城关镇西河村全村633户2470口人,由于外出搞建筑、打工人员较多,只有几十户粮食作物种植户,粮经比例调整到4:6,形成了几十户大棚蔬菜种植户,种植户每个冬暖大棚年纯收入7000多元。天桥、王闫、石佛、西泉等乡镇靠天吃饭的薄地面积较多,土地产出效益很低,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山区开发战略,进行了大规模的核桃、板栗、中药材种植,土地通过合理流转,规模开发,大大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3、促进了产业化经营的深化。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加快,土地规模经营的形成,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了基地,通过公司+农户、龙头企业+农户,把生产、加工、销售融为一体,实现了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经营,不仅没有动摇农户经营制度,没有损害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反而解决了一些一家一户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使千家万户融入了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到目前,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了22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了30%以上,既提高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效益,也真正促进了“企业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的深化。
4、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全县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建立了药业、蔬菜、畜牧、农机等服务体系,形成了县、乡、村、户四级服务网络,群众自我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72个,服务人员达到4000多人。以农产品购销、农资供应和种植大户为主的“山阳县种植业协会”拥有会员250人,购销网点56个,年销售产品80多吨,会员增收2000余元,带动农户1000余户。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向农民提供技术、市场信息及销售农产品,对引导千家万户闯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5、拉动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规模经营的扩大,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同时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一方面土地流转的农户可以得到土地租金收入,另一方面,土地流入的农户通过规模经营可以增加农业收入。再次,农业劳动力得到合理的配置。土地流转后,转移土地的一些农民从种植业向养殖业及二、三产业转移,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