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load/Files/NewsAttatches/1954/200705/20070525104806909.swf
  首  页   柞水风采   市县动态   省农业厅重要通知   农业工作交流   政务公开   特色产业   宣传信息   农业技术   一村一品   农家生活
 


如何认识和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布日期:2008年7月17日      来源:柞水农业信息站      点击数:



如何认识和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即,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者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理解这个概念,需要抓住一下几个重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而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一种,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实体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那些只为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整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别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农民为主体,自愿组织起来的新型合作社。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他们成立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位成员在组织内部地位平等,并实行民主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应当始终体现“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精神。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服务是连接成员的纽带。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目的是通过合作互助提高规模效益,完成单个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事。这种互助性特点,决定了它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决定了“对成员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原则。

 

打印』『关闭

   
   主 办:柞水县农业局    承 办:柞水县农业信息站     
   地 址:柞水县政府招商楼三楼    电 话:0914-4321207    
E-mail:shengchan_123@163.com    传 真:0914-4321207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