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公开程序
发布日期:2008-10-8 14:44:19 来源:柞水县农业信息站 作者:
村级财务公开程序 一、乡(镇)村级财务代理中心的代理会计和村级报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好《财务公开表》,代理中心主任签字。公开内容为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和集体资产状况: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使用及债权债务情况;固定资产租赁和企业承包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征占地补偿款收入及使用情况;村内工程、投资项目及大额开支情况;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干部报酬等群众关心的情况。 二、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和主管经济工作的负责人核查并签字。 三、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通过。 四、向村民张榜公布。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时,应适当增加公开次数。 五、群众意见处理。 1、群众因对财务公开内容有疑问直接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的,应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村委会应重新公开。 2、群众因对财务公开内容有疑问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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