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和联结分散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截止2009年6月15日前,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社已达15个,仅2009年就发展了8个。现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无公害基地、产品认证6个,注册了“老作坊”、“秦舍”、“乡思”3个商标,拥有会员2158人,资产960万元,带动农户4680余户,年销售产品总量1200吨,会员实现总收入1720万元,会员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
为了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日前,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从工商登记、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用地用电、交通运输、人才支撑、组织领导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稳步发展”和“民办、民管、民收益”的方针和原则,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及农产品流通等领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全县推广一批起步高、规模大、机制灵、技术新、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经验,引导和带动不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同向发展。8个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项目扶持,重点改善了生产条件、强化了技术培训、开辟了销售渠道、构建了营销网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确保专业合作社生产有序,销售通畅,后劲明显增强,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真正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整合农业资源、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